为了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和便于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,002资讯网经过充分讨论,特制订本规定,具体如下:
1.校外实习:如果实习单位有条件提供完成毕业论文所需的一切条件,并取得实习单位提供实习的证明后,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指导老师批准,学院审核,方可进行实习。否则必须在校内完成毕业论文实习。员工到校外实习期间,必须与指导老师沟通,确定毕业论文选题、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宜。
2.双请假制度:员工校外实习和外出找工作时,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请假申请,经指导老师签字,提出建议,然后到学院团总支请假,经批准后,方可离校。
3.所有员工每周必须完成周记,以E-mail或者纸质材料的形式每周一次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。
4.所有员工必须参加中期考核,如校外员工中期考核不合格者,必须返校完成论文。
5.校外员工必须在答辩前两周提前返校。
理 学 院
2010-3-10